“白兔奶冻”看起来像“白兔”被带出冠生园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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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标题:“牛奶白兔”冰淇淋看起来像“白兔”,是从关胜花园的架子上拿出来的
“白兔奶”冰淇淋看起来像“白兔”被从货架上拿走并带出冠生园之争
今年三月,一种白兔冰淇淋在美国很受欢迎。国内消费者呼吁本地“白兔”推出创新产品。最近,一种外观类似于白兔奶糖的“白兔奶糖味冰淇淋”出现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这款冰淇淋的名义企业是“宁波冠生园”,这让一些消费者误以为是上海冠生园推出的一款新产品,该产品的品牌是白兔。
“牛奶白兔”冰淇淋后来被从货架上拿走了。商标专家指出,“牛奶白兔”的包装和装饰与“大白兔”相似。“宁波关胜花园”的名称和商品名称与上海关胜花园的名称和商品名称相似,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此事还涉及到上海关胜花园和宁波关胜花园之间的商标纠纷。然而,上海关胜花园在商标维护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白兔奶糖”冰淇淋看起来像已经下架的白兔奶糖
最近,一些网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宁波冠生园”生产的“白兔奶糖冰淇淋”。4月12日,《新京报》的一名记者发现,这款冰淇淋在盒装马先声APP上销售正常。据媒体报道,这种冰淇淋也可以在马先胜的线下商店买到。
从商品包装的角度来看,这款“牛奶白兔”奶糖味冰淇淋的规格为70g× 5包/箱。单一产品的外观看起来像奶油糖果。包装主要采用蓝、白、红配色。主要图像是一只直立奔跑的兔子。总的来说,它类似于白兔奶糖,让许多消费者认为它是白兔品牌的创新产品。一些网民说:“我很高兴看到更多的零食创新伴随着我从童年到成年。”当我看到包装时,我以为是用白兔奶糖做的冰淇淋。冰淇淋的味道和白兔奶糖不一样。"
然而,这种“牛奶白兔”冰淇淋很快就被下架了。4月15日,《新京报》记者在马先声APP盒子里找不到这款冰淇淋。博克斯马先胜的相关负责人曾告诉界面新闻,该产品是试销产品,线下正常。目前,这种“乳白色兔子”冰淇淋已经完全从boxma鲜声的网上和网下商店中撤下。
“宁波关胜花园”与上海关胜花园无关
“牛奶白兔”冰淇淋的包装上标有“宁波冠生园”字样。其名义委托方为宁波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为宁波冠生园薛山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工商资料,宁波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其业务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一般货物运输和冷藏冷藏服务。
根据天空调查的信息,宁波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只有两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51%和49%的股份,而宁波冠生园薛山食品有限公司是其控股子公司,持有61.74%的股份,其余股份由另外两个自然人持有。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拥有“白兔”品牌,有许多子公司,但宁波冠生园没有名称。
4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宁波冠生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与上海冠生园没有关系,生产的“牛奶白兔”冰淇淋与上海冠生园没有关系,但并不了解销售情况。但有媒体称,上海关胜花园的母公司光明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关胜花园、宁波关胜花园雪山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关胜花园是独立公司,没有隶属关系。
专家指出,“白兔”可能侵犯“白兔”
4月15日,中国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国商标网的查询,“白兔”的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尚未在3013(冰淇淋所在地)注册,但已提出注册申请。宁波的一个自然人在这个群体中申请了“乳白兔”商标,但被驳回。
臧宝卿认为,据目前所知,虽然冰淇淋和糖果不在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名单上,但原料和消费者是密切相关的。首先,“白兔”冰淇淋在文字和图形上与“白兔”相似。考虑到“白兔”的流行、标志的相似性和商品的关联性,很容易引起公众的混淆,并可能构成违反《商标法》所列情形。
此外,臧宝卿表示,“白兔”所用商品的包装和装饰与“白兔”相似。“宁波关胜花园”的名称和商品名称与上海关胜花园的名称和商品名称相似,导致人们将其误认为他人的商品或与他人有特定联系,可能构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上海关胜花园曾荣获“宁波关胜花园”
事实上,这并不是宁波关胜花园和上海关胜花园之间的第一次“冲突”。早在2014年1月,宁波海曙法院就受理了上海关胜花园食品有限公司诉宁波关胜花园商标侵权纠纷案。经调查,法院确认宁波关胜花园存在侵权行为。然而,败诉的宁波关胜花园仍不认为其行为构成侵权,并对上海关胜花园的申请表示不理解。
公共信息显示,关胜花园品牌的创始人是冼关胜,一个广东人,在民国初年去上海做生意。他是第一个管理广东茶、蜜饯和糖果的人。1925年前后,上海关胜花园在许多地方开设了分店,并在武汉和重庆投资建厂。1956年,由于公私合营,西安控股的冠生园有限公司解散,上海总部被“分成三部分”。该市各地的分公司隶属于该市各地,与上海冠生园没有进一步的关系。1996年,上海工业皇冠花园与商业皇冠花园合并,统一上海皇冠花园的名称,成立皇冠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关胜花园”也致力于保护商标权。工商资料显示,上海冠生园已涉及200至300起商标侵权诉讼。2012年2月,上海冠生园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胜诉苏州冠生园食品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应当停止生产和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停止不公平竞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50万元;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消除侵权的影响;规范企业名称的使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委员会主任、北京东威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刘小飞曾认为,食品品牌非常重要,容易受到不法商贩的关注和注册,正规企业应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夏丹的图片来源电子商务截图冠生园官方网站截图编辑李燕校对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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